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教育部科技司《关于2011年度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技司[2011]161号)精神,2011年度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就做好公司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领域
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:
1.数学;2.物理;3.化学;4.化工;5.农业;6.林业;7.电子科学技术;8.计算机与通讯;9.生物与基础医学;10.医疗卫生与临床;11.药学;12.中医药;13.能源;14.资源;15.环境;16.传统材料;17.新材料;18.先进制造;19.管理科学与工程(含工商管理)。20.哲学、马克思主义、思想政治理论教育;21.经济学;22.法学;23.政治学、社会学、民族学;24.教育学、心理学;25.语言学、文学、新闻传播;26.历史学;27.艺术学、体育学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申请者须符合《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附件1)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。
2.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,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,不接受跨单位申报。
3.申请者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能够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。
4.坚持公开遴选,择优推荐的原则,坚持人才、平台(基地)和项目的有机衔接,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(基地)倾斜。
5.已获得“长江学者特聘教授”、“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”、中科院“百人计划”、“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”、“高校青年教师奖”资助者,不得再申请本计划。
三、申报名额
实行限额申报制度,省教育厅高科处给公司一个申报名额。
四、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
申报人员须在2011年6月22日当天将下述材料上交到校人事处团队管理办公室(行政楼306室),逾期不再受理。学校将组织专家评议,确定推荐人选。
1.申报者须填写《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请书》(附件2),一式8份,申请材料(包括相关作证材料复印件)必须突出重点,简明扼要,A4双面打印,不超过40个页码。
2.申报者须填写《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请人清单》(附件3),一式2份。
3.除上交上述纸质材料外,申报者须将上述表格的电子稿发送至szgl@zufe.edu.cn。
联系电话:87557036 联系人:柳仕莺
附件:1新世纪优秀人才实施办法.doc
2附件2-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.doc
3新世纪优秀人才清单.xls
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
2011年6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