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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校人事处《关于2010年度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

时间:2010-11-29 点击:

关于2010年度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教育部科技司《关于2010年度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技司〔2010396号)精神,2010年度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就做好公司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领域

自然科学类按以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:

1.数学;2.物理;3.化学;4.化工;5.农业;6.林业;7.电子科学技术;8.计算机与通讯;9.生物与基础医学;10.医疗卫生与临床;11.药学;12.中医药;13.能源;14.资源;15.环境;16.传统材料;17.新材料;18.先进制造;19.管理科学与工程(含工商管理)

哲学社会科学类按以下8个领域归口申报:

20.哲学、马克思主义、思想政治理论教育;21.经济学;22.法学;23.政治学、社会学、民族学;24.教育学、心理学;25.语言学、文学、新闻传播;26.历史学;27.艺术学、体育学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申请者须符合《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附件1)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。

2.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,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,不接受跨单位申报。

3.申请者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能够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。

4.坚持公开遴选,择优推荐的原则,坚持人才、平台(基地)和项目的有机衔接,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(基地)倾斜。

5.已获得“长江学者特聘教授”、“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”、“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”、“高校青年教师奖”资助者,不得再申请本计划。

三、申报名额

    实行限额申报制度,省教育厅高科处给公司一个申报名额。

四、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

申报人员须在2010123日当天将下述材料上交到校人事处团队管理办公室(下沙行政楼306室),逾期不再受理。学校将组织专家评议,确定推荐人选。

1.申报者须填写《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请书》(附件2),一式7份,申请材料(包括相关作证材料复印件)必须突出重点,简明扼要,A4双面打印,不超过40个页码。

2.申报者须填写《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请人清单》(附件3),一式2份。

3.除上交上述纸质材料外,申报者须将上述表格的电子稿发送至szgl@zufe.edu.cn


附件:1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实施办法

2.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请书

3.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申请人清单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

201011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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