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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“清明”出行,安全提示》的通知

时间:2016-03-29 点击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“清明”出行,安全提示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确保“清明”节日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,现就做好“清明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:,

一、提醒师生员工要特别注意在清明扫墓过程中,做到文明、环保并切实注意防火安全工作,注意饮食卫生安全,注意自身财物保管和人身安全。

二、加强师生员工的防火、防盗安全教育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并提醒师生在钱塘江边行走、散步时注意人身财产安全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、机要文件、印鉴等;现金存放要严格遵照财务制度办理;离开办公室应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。同时督促员工放假前要妥善保管好现金和贵重物品等,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。

三、加强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教育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。外出机动车、非机动车行驶或行人均要严格遵守交通法;旅游、探亲访友等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文明乘坐车、船、飞机,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。师生应到正规售票点购买车票,不可乘坐非法营运车辆,切实提高警惕,防止上当受骗。

四、师生集体(20人以上)外出到市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各种教学实践、社会实践、参观、学习、春游等活动前,活动组织部门须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审批,并根据出行中可能遇到的情况要做好充分准备,制定相关预案,确保师生安全返校。

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87557110

 

 

 

保卫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2016年3月2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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